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办法/第四章 港口安全与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港口经营人对经营范围内的港口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港口经营人应当加强对港口设施、设备、作业现场及人员的管理,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保证作业安全。港口经营人应当依法制定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并报港口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