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第六章 文化保护传承第四十九条有效鼓励村民委员会利用农村文化礼堂、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载体,传播红色文化、民俗文化、传统农事节气文化,开展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组织文化娱乐、体育竞赛活动,提升农村居民文化素养和生活品质。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建设乡风民俗展示馆、乡村博物馆、村史馆等基层文化阵地。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