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推进智能装备应用和丘陵山区小型机械应用,推动建设数字农业工厂;推动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引导、激励专业电子商务团队下乡助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机制,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县(市、区)和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推广人员联系农业生产基地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制度。县级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推广人员应当在入职后二年内参加不少于六个月的下乡实训。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