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和个人转让他人名下移动电话卡、无线上网卡的,由省电信管理机构没收移动电话卡、无线上网卡和违法所得。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