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七章 预算的审计监督第四十条有效省、市、县人民政府审计部门应当按照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要求,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决算草案进行审计监督,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预算执行、决算审查监督提供支持服务。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