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四章 预算调整的审查和批准第三十条有效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确需在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调剂使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同预算级次间的预算资金调剂、部门的预算资金与本部门以外预算资金间调剂的有关情况,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财政部门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的,应当同时报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