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条例/第四章 快递服务第二十四条有效快递服务组织应当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提供快递服务应当符合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