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农业机械管理第十五条有效农业机械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农业机械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原核发的农机监理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农机监理机构经与农业机械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