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二章 推广使用第八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农业结构调整、推广农业新技术和加快农业机械更新的需要,确定、调整并公布农业机械推广产品目录,为农民以及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选购农业机械提供信息服务。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