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贯彻放开、搞活、扶植、引导的方针,加强对技术市场的培育、管理和指导,鼓励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技术贸易活动。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