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贯彻放开、搞活、扶植、引导的方针,加强对技术市场的培育、管理和指导,鼓励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技术贸易活动。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