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入股、技术承包等技术贸易活动和技术中介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