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蚕遗传资源,规范蚕种生产和经营行为,保障蚕种质量安全,维护蚕种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蚕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