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条例/第四章 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第二十四条有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设办公室,明确工作人员,协助主席、副主席工作。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