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碘缺乏危害,是指由于环境缺碘、公民摄碘不足所引起的地方性甲状腺肿、地方性克汀病和对儿童智力发育的潜在性损伤。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