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河北省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 碘盐的供应

第十六条

有效

为防治疾病,在碘盐中需要添加其他营养强化剂或者药物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并标明其销售范围。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