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 碘盐的供应第十六条有效为防治疾病,在碘盐中需要添加其他营养强化剂或者药物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并标明其销售范围。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