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有关部门和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并责令改正。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