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常务委员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举行会议、开展工作。

地方法规 ·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