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健全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议事程序,保障和规范常务委员会行使职权,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常务委员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地方法规 ·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