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章 资质资格管理与服务第七条有效取得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工程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