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结算或支付工程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发包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承包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