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完善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平台,推进数据平台互联互通,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市、县级平安建设主管机关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平台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组织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收集、汇总、分流、转交办等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档案台账管理制度,落实相关工作职责。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