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电梯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电梯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电梯运行期间值班人员在岗,保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应答。

地方法规 ·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