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第十条有效气候资源探测资料的收集、处理、存储、传输、发布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和安全保密规定。从事气候资源探测的气象台站、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省气象主管机构汇交所获得的气候资源探测资料。地方法规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