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园管理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服务第二十五条有效公园管理单位应当加强车辆管理,在公园入口处设置防冲撞设施。除下列车辆外,其他车辆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公园:(一)轮椅和婴幼儿手推车等老、幼、病、残者专用的非机动车;(二)公园内专用观光车辆;(三)公园内施工、养护、巡查等作业车辆;(四)执行公务的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车辆。设有自行车道的公园,应当允许未安装动力装置的自行车进入。进入公园的车辆,应当按照公园管理单位的规定行驶和停放。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3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