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公园绿化应当科学合理配置植物,优先选用乡土和适生植物,突出市树市花,注重植物多样性发展和保护,建设复层植物群落,营造特色植物景观,提升生态和景观效应。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园,绿化用地比例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