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城镇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第六章 照明设施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城镇照明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并做好防火、防盗、防雷、防漏电等安全防护工作。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