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三章 人才支撑第二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统筹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并建立村干部基本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建立村干部后备人才库,健全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机制,拓宽选拔优秀人才到乡镇、村工作的渠道,建设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业农村工作干部队伍。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