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二章 产业发展第十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标准体系、追溯体系,支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大力扶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壮大企业自主品牌,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