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公布投诉举报网址、电话、通信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等;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2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