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第五十二条有效从事租赁经营的车辆应当为九座及以下、经检验合格且登记的使用性质为租赁的小微型客车。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加强租赁车辆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日常维护,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