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道路运输业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安全便捷、节能环保的原则,与铁路、航空等其他运输方式合理衔接、协调发展。

自治区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