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自治区坚持以数据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促进数据安全、以数据安全保障数据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加强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制定完善数据安全政策措施和地方标准,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和风险评估、监测预警等机制,规范数据收集、提供、使用和处理活动,依法保障数据安全。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