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二条有效自治区坚持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实行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提高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能力,加强粮食节约、应急和监管等工作,保证粮食供给和质量安全。自治区依法保护、合理利用青稞等青藏高原种质资源,根据需要建立种质资源库。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