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优化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营商环境,健全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促进商事调解市场化、法治化发展,及时有效化解商事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以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的规定,结合合作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