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十条有效凡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并负责对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治理。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4年10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