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理促进条例/第六章 保障促进措施第四十五条有效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社会治理促进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