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农村公路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条有效本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的《唐山市地方公路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