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农村公路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筹资、使用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