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南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