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定/第三章 海洋环境污染防治第二十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以港口、码头为重点,建立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转运、处理处置和污染监管制度。地方法规 · 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0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