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防治海洋污染损害,维护海洋生态平衡,强化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0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