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档案条例/第五章 档案信息化建设第四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制定的数据共享标准推进本行政区域档案数字资源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共享利用工作,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规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鼓励和支持省国家档案馆建设全省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促进全省各级档案馆档案信息资源交互共享,并与电子政务平台互联互通、互信互认。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