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档案工作,促进档案事业现代化建设,为本省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