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全民健身促进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市场监督管理、体育、教育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体育健身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地方法规 ·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