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条

有效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并依法承担相关管线、线路和设施设备等的维修、运行、养护责任。

物业服务人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可以根据双方约定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但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