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业主、物业服务人、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可以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就物业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和物业共用部分管理状况等进行评估和监理。

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