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协助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居(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支持、指导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