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第十四条有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60日内,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