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九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条,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四十五条第三款,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规定,由有权机关依照《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23日第七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