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鼓励市场主体在进行生产经营、交易谈判、融资信贷、企业管理、行业自律等经济活动中查询社会信用信息和使用社会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

鼓励市场主体根据社会信用主体的信用状况,对守信主体采取优惠便利、增加交易机会等降低交易成本的措施;对失信主体采取取消优惠、提高保证金等增加交易成本的措施。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0月9日